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郑板桥家训中的“仁爱”教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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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延斌.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郑板桥家训中的“仁爱”教化[J].少年儿童研究,2005(9):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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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延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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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人誉为画、诗、书三绝的“扬州八怪”之首郑板桥(1693 ̄1765),名燮,字克柔,江苏兴化人。郑板桥自幼聪颖,性格落拓不羁。早年家境贫寒,应科举为“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历任山东范县、潍县知县。除了做过十来年七品芝麻官之外,其居官前后,均在扬州卖画为生。有《郑板桥集》存世。郑板桥的家训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在外做官时写给堂弟郑墨的16封家书中。郑板桥52岁时才生了一个儿子,自己又在外做官,所以他对家人和幼子的训诲都是通过郑墨进行的。郑板桥在为刊行家书所撰写的《十六通家书小引》中说:“几篇家信,原算不得文章,有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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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郑板桥 “仁爱” “扬州八怪” 教化 家训 明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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