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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證的證據在專利無效行政程序及訴訟程序中的使用
引用本文:佟姝.經公證的證據在專利無效行政程序及訴訟程序中的使用[J].中国专利与商标,2006(2).
作者姓名:佟姝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五庭法官
摘    要:問題的提出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根據這條規定,公證文書在形式上被賦予了高於一般證據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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