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事件"大结局"的缺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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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亦杰.富士康事件"大结局"的缺憾[J].今传媒,2006(1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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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亦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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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备受全国关注的富士康同《第一财经日报》(以下简称《一财》)的新闻官司,以当事双方发表联合声明,互致歉意为“大结局”,达到“和谐发展,善意解决”的目的。这样的“大结局”体现了双方向理性靠近的姿态,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但是,我觉得这样的“大结局”中还有缺憾。试问《一财》与富士康握手言和的时候,想到了对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与改善吗?从报道中看不出来。《一财》是因为报道了富士康员工超时加班才被富士康诉讼的,那么,到底富士康有没有“超时加班”的问题?原来说是报道“失实”,被告说“我们有证据”。而双方和解时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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