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教育券”是源自美国的舶来品。“教育券”(Educationvoucher)指的是政府把教育经费折算成一定数额的可以用作抵充学杂费的有价证券。2001年秋季,浙江省长兴县教育局有选择地“拿来”并加以创造性地进行了教育券制度的尝试,在我国开创了实施教育券制度的先河,有效地改变了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弱势地位,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之间创设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2001年夏天,长兴县教育局结合本县实际,因地制宜,出台了《长兴县教育局关于教育券使用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1年起凡就读民办学校的新生可获得一张面额为500元的教育券,报名就读职业类学校的新生可获得面额为300元的教育券。2002年他们进一步拓展了教育券的功能,将教育券由原来的扶持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的功能扩展到扶持贫困学生,出台了《长兴县贫困学生助学互助会经费补助实施细则》,自2002年秋季起,小学阶段的贫困生每学期可获得200元的教育券,初中阶段的贫困生每学期可获得300元的教育券。实施了教育券制度后,长兴县职教招生形势有了较大改观,普职教得到了协调发展,现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同时,教育券的推广也增强了外来资金投资教育的吸引力。贫困生助学金教育券的发放,则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学生的关怀。成立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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