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教育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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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德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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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 法学院,四川 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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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一级学科建设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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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启动实施,明确了我国法学本科教学应当以职业教育为方向。为适应社会转型时期法律执业的需要,就卓越法律人才而言,法律技能比法律知识更为重要。这些法律技能包括:阅读案件事实和证据、法律规则、当事人或客户以及诉讼程序和法庭审理的技能;言辞表达的技能;书写的技能;学习的技能。从美国移植而来的诊所教育是法学院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普遍采用的教学模式,应当对其进行批判性吸收。结合我国程序立法、司法实践以及法学教育的现状,需要对诊所教育进行改造创新,坚持以模拟诊所为主要形式,学生技能练习和教师知识讲授并重,并吸收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传统实践教学方法的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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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卓越法律人才 技能培养 诊所教育 改造和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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