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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学生伤害案件看学校的事故责任
引用本文:郭冬梅.从一起学生伤害案件看学校的事故责任[J].内蒙古教育,2006(3):7-8.
作者姓名:郭冬梅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
摘    要:个案:某小学学生刘强(12周岁),下课期间,在攀爬篮球架时,由于左手抓空,从一米多高的篮球架跌落,造成左手骨折,花去医药费六千多元。家长提出要学校承担一半医疗费,学校拒绝支付,受害人起诉至法院。未成年学生(中小学生)与学校的关系问题,随着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伤害事故的增多,被社会各界尤其是校方所关注,曾一度争论不休。究竟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呢?对此应做全面分析。一、学校并非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而是监护人受托人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监护制度,《民法通则》第…

关 键 词:中小学生  学校  事故责任  伤害案件  未成年学生  关系问题  伤害事故  在校期间  监护责任  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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