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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租”、“割”南九龙刍议
引用本文:施时贵.英国“租”、“割”南九龙刍议[J].闽江学院学报,1997(3).
作者姓名:施时贵
作者单位:福州师专历史系!(95)级学生
摘    要:被英国侵占的香港地区包括三个部分:香港岛、南九龙、“新界”。其中南九龙、英国是采用先“租”、后“割”的办法从清政府手中夺得的。在这一“租”、“割”过程中,出现了一种离奇的现象:《劳崇光和巴夏礼协定》从提出租借到办完出租手续只用了一天时间;《北京条约》从提出割让到《北京条约》签字,南九龙被正式割让,也只用了二天时间。对于这种离奇的现象,笔者认为很有探讨的必要。英国侵占南九龙蓄谋已久。早在1841年6月巴麦尊给璞鼎查的训令中,就指示他“占领尖沙咀或使它中立化”①大鸦片贩子 地臣在184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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