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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学实践课改革新尝试——美国法律实践教学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启示
引用本文:田宏伟.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学实践课改革新尝试——美国法律实践教学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启示[J].教育探索,2007(1):122-124.
作者姓名:田宏伟
作者单位:商丘师范学院,政治学与法学系,河南,商丘,476000
摘    要:诊所式法律教育源于美国,主要是针对学院式法学教育的缺陷,即理论与实际的严重脱离而产生的.法律诊所能为令人头痛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提供最合适的平台.在我国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弊端的需要,是弥补法学实践教学不足的需要,是培养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素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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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23936945
修稿时间:10 6 2006 12: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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