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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理事会成员不得借职务获不当利益
摘    要:正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健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教育部日前发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规程》规定,理事、名誉理事不得以参加理事会及相关活动,获得薪酬或者其他物质利益;不得借职务便利获得不当利益。《规程》明确,理事会系指国家举办的普通高校根据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需要,设立的由办学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是高校实现科学决策、

关 键 词:普通高等学校  理事会成员  现代大学制度  内部治理结构  自主办学  监督机构  中国特色  物质利益  共建单位  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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