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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引用本文:陈碧红.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8(4).
作者姓名:陈碧红
作者单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察系;
摘    要:合同诈骗罪虽然规定在刑法分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但就其本质而言,属于侵犯财产罪中的取得罪,取得型的财产犯罪以非法占有目的为必要要件。一般来说,非法占有目的中包括达到了刑事可罚程度的妨害他人利用财产的排除意思和遵从财物可能具有的用途进行利用、处分的利用意思。合同诈骗罪的本质在于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合同诈骗等于合同加诈骗,而诈骗等于欺诈加非法占有目的。合同的效力、欺诈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在合同诈骗案件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中均起着重要的作用,而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是其中的关键。本文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做了相关探索。

关 键 词:合同诈骗罪  非法占有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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