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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的喜娘:老嫚
引用本文:俞婉君.绍兴的喜娘:老嫚[J].浙江档案,2004(6):40-41.
作者姓名:俞婉君
作者单位:绍兴文理学院
摘    要:中国传统婚礼中,喜娘是必不可少的角色,"扶持新娘梳妆拜谒,立侍房闼"都是喜娘的事,一般由家族内的"全福奶奶"充任.在浙江宁绍地区,喜娘由女性堕民--老嫚担当.堕民与乐户、蛋户和佃户等一样属于区域性贱民,不许读书、科举和做官,也不许与平民通婚杂居.堕民的起源已难考证,但至少在明代已经广布于宁绍地区.在四时八节的讨彩头和红白喜事做些约定俗成的服役性事务是堕民的特权,堕民视这种俗称"做堕民"的"走动权",为他们的"田地".一般堕民家拥有几户到一二百户这种"走动权",即使穷到没有这种"走动权"也会帮其他堕民"做堕民"."做堕民"收入是堕民家的基本收入,判断堕民家境好坏主要依据拥有这种"走动权"的户数及主顾人口和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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