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项目、成果、金桥
摘    要:<正>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鼓励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高青县人民政府以高政发(1994)19号、20号文件印发了《高青县工业企业技术开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高青县技改工程奖励暂行办法》。从而使企业技术开发基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有了一套可遵循的原则和章程,促进了老企业应用高新技术成果改造的积极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