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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国门A·B·C
引用本文:杜石.走出国门A·B·C[J].出国与就业,1996(9).
作者姓名:杜石
摘    要:(1)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应详列申请人与外国的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在住址以及他们之间是何种亲属关系等。如果是办理申请到加拿大定居的《亲属关系证明书》除上述内容外,还要详列申请人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结婚时间地点以及夫妻双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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