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C说话部分语音面貌评分标准管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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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昭艳.PSC说话部分语音面貌评分标准管窥[J].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7(4):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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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昭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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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广西钦州5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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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试行)在测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在“说话”语音面貌“质”与“量”的界定上存在不合理之处,为减少评分误差,应给予“系统性的错误”统一的科学的解释,对“方言色彩”则可按显露程度的不同分级量化记录,而第四档“量”的规定宜放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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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PSC 语音面貌 评分标准 普通话水平测试 语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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