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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速祸焉”的“速”应当怎样理解?
引用本文:简胜阳.“始速祸焉”的“速”应当怎样理解?[J].语文知识,2003(9):42-42.
作者姓名:简胜阳
作者单位:湖南邵阳一中
摘    要:新版高中语文第二册《六国论》中“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一句,课本注“速”为“招致”,全句译为:“等到燕太子丹用(派)荆卿(刺秦王)作为(对付秦国的)策略,才招致祸患。”朱东润先生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亦释“速祸”为“招祸”,且举《左传·隐公三年》“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以佐。笔者认为上述理解违背了一个客观的历史事实,荆轲刺秦王事发于公元前227年,当时秦国正发动大规模的兼并战争,统一六国趋势已定,且韩国已于公元前230年被灭,赵国之邯郸于公元前228年被攻,魏楚名存实亡,齐燕危在旦夕。燕国之君“始有远略”,后来却向秦国妥协,燕王喜早将

关 键 词:“始速祸焉”  “速”字理解  高中  语文  教学  第二册  《六国论》  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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