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政协议之法律效力状态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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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韵如.违法行政协议之法律效力状态的认定[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3(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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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韵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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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5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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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1年度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广西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A类)重点课题“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研究”(GXFZZ20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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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协议具有“行政性”和“协议性”双重属性。司法实践中要分别审查“合法性”和“效力性”,而现行法就协议效力仅规定了“合法有效”“违法无效”,缺乏分别审查的规定。事实上,违法行政协议最终效力状态认定的前提条件是“合法性”与“效力性”之间存在联系。行政协议主体违法、程序违法、内容违法所对应的判定其效力的关键因素不同,认定标准也不同,协议效力状态判定包括权力瑕疵程度标准、效益更高标准、价值更高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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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法行政协议 合法性 效力性 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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