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施《高校档案案实体分类法》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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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梦兰.对实施《高校档案案实体分类法》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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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梦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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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以下简称《分类法》)的制定和实施,为高校档案的科学划分和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但是,由于高校中档案材料生成的具体情况十分复杂,又由于《分类法》本身存在某些局限性,因此,在实施《分类法》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笔者现就在实践中碰到的和了解到的若干问题及其所思摘要谈谈,以就教于同行。一、关于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档案的收集工作是档案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基础。《分类法》对所设各大类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列出了类目名称,作了明确规定。但是,由于高校内部机构及职能活动范围时有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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