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前提 --兼论生态经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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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昕. 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前提 --兼论生态经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形态[J]. 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 0(1):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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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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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阳学院,贵州贵阳55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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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前提,在于首先明确,中国共产党执政于中国并构建和谐社会的合法性,在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蕴藏的深刻内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这一合法性的认同,体现为三大要素:一是她的执政理念,二是她的制度性安排,三是她的绩效的反作用力。生态经济是和谐社会的一种具体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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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合法性 立党为公 执政理念 中国共产党 执政为民 首先 社会能力 构建 和谐 |
文章编号: | 1002-6894(2005)01-0001-05 |
修稿时间: | 2004-12-10 |
On the Prerequisite of Improving the Ability to Build a Socialist and Harmonious Society--The ecological economy is the concrete form of socialist and harmonious socie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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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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