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专西藏班的“四课型”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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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秀,于桂兰,贾静,魏敬胜.法律中专西藏班的“四课型”尝试[J].中国民族教育,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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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秀 于桂兰 贾静 魏敬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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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法律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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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中专西藏班的“四课型”尝试秦秀,于桂兰,贾静,魏敬胜国家对中专法律专业藏族学生的培养目标,是为西藏自治区培养合格的从事应用型中级法律人才。这就要求我们培养的对象,除必须具备过硬的素质外,在业务上还要求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灵活运用现行法律解决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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