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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排名优待自营业务的反垄断法规制
引用本文:顾佳佳.操纵排名优待自营业务的反垄断法规制[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23(3):48-55.
作者姓名:顾佳佳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基金项目: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互联网平台‘自我优待’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项目编号:2022XZXS-063);
摘    要:互联网平台操纵排名优待自营业务的行为,破坏竞争秩序、阻碍创新动力、损害消费者利益。然而,传统的反垄断法建立在工业经济的基础之上,难以对平台操纵排名优待自营业务的行为进行妥善规制,存在着与“惩戒性降权”行为难以区分“、算法黑箱”难题难以破解、行为类型难以认定等多重困境。可通过由行为主体证明主观动机、多维度推进算法透明制度、将操纵排名优待自营业务规定为独立滥用行为等措施予以解决。

关 键 词:操纵行为  自我优待  平台经济  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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