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特征与困境——以T市“彩虹村”项目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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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新宇 周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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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 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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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1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山东省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逻辑与优化策略研究”(课题编号:21CSDJ5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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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一直扮演基础性和主导性角色,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使得社会组织参与进来,不仅能缓解政府提供社会服务的压力,也能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因群体特殊性成为政府购买项目的重要服务对象。T市政府“彩虹村”项目旨在通过社会组织的参与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的基础上,本研究发现:社工的素质、能力、数量未能达到预期要求;社工与村委会、居委会的粘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资金投入不能维持社会组织的项目开销;政府对项目进程缺乏嵌入式监督等阻碍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良好运行和发展。因此,在厘清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职责边界的同时,应遵循共担责任、互助合作的原则,发挥购买项目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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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购买 社会组织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实际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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