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虚假广告及其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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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亮辉,邵冠鸣.电视虚假广告及其法律规制[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20(2):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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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亮辉 邵冠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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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原工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河南,郑州,450007 2. 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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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电视虚假广告主要有两类表现:一是表现手法的虚假,二是所宣传商品的虚假。电视虚假广告对社会负面影响不可小觑,应对其进行严谨的法律判定,最终构建一个功能健全和强大的电视广告法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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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视虚假广告 法律判定 |
文章编号: | 1671-2862(2007)02-0066-02 |
收稿时间: | 2007-02-11 |
修稿时间: | 2007年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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