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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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贤聪.试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模式[J].宜宾学院学报,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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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贤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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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法在历史类型上属于社会主义法系.但根据1979年《刑事诉讼法》,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受大陆法系职权主义模式影响较深,具有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一般特点,表现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控诉机关的权力强大,侦查手段广泛、多样,强制性突出而且较少受到限制,律师不得介入侦查活动;起诉方式上,以国家主动追究犯罪的公诉形式为主;法庭审判中,法官处于主导地位,依职权积极活动,“控审不分”,“先定后审”等.从总体上说,我国这种刑事诉讼模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完成刑事诉讼任务方面,成绩是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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