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在CEPA框架下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初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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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畅,邓媛.内地与香港在CEPA框架下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初析[J].中国科技信息,2006(16):191-192,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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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畅 邓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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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518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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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内地和香港分属于不同法域,各自拥有不同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随着CEPA的签订,两地交流越来越趋于一体化,必然会产生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本文拟通过探讨区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特点、冲突及其解决的途径,以期对内地与香港知识产权保护的更好合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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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区际冲突 合作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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