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武装警察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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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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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电视台国际部,广西南宁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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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武装警察法》授予了武装警察优先权,它包括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权,优先通行权,优先使用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权。虽然它不具有暴力性,但是行使不当也会侵害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应当正确理解和审慎规范使用。优先权与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联系紧密,具有联系武警职责使命的紧迫性、必要性,这样就有了优先性,并且法律保护武装警察优先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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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武装警察法 武装警察 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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