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政权人民民主法制的特点和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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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佺仁 曾明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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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张佺仁),甘肃省司法厅(曾明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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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卢沟桥事变”,企图以武力吞并全中国。中国人民奋起抗战,从此中国历史进入抗日战争时期。围绕“团结、抗战、救中国”的主体,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政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继承和发扬了苏区工农民主政权法制建设的优良传统,纠正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左”倾错误,把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原理,创造性地运用到了创建人民民主法制的革命实践当中,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政权法制建设的内容极其丰富。从民主宪政活动到刑事立法,从土地立法到民商、经济立法,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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