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小语教学大纲及教材教法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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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中台.义务教育小语教学大纲及教材教法初探[J].江西教育,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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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中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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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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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对义务教育阶段培养目标的认识 (一)培养目标的意义、作用 在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中课程计划中规定的培养目标,就是教育目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具体化,它规定了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后的公民应在身心各方面达到的质量规格。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所以在这阶段要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诸方面获得一定发展,为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各级各类建设人才奠定基础,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奠定基础。 培养目标的作用之一是它的指导性和支配性。目标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要素和前提。它支配着整个教育过程,影响着学制年限的确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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