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新闻批评的“不点名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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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阳立波.有感于新闻批评的“不点名艺术”[J].新闻知识,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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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立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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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新闻学院!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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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年前,《南方周末》上登过《“有关部门”》一文,批评《今日女报》1996年3月28日在批评报道《受害女被诬“卖淫”,检察官立案擒“狼”》中,对包庇色狼、诬陷受害女、敲诈勒索酒店老板、玩忽职守的公安机关,用“有关部门”一词遮遮掩掩。作者质问道:没有对“有关部门”依法治罪已是法律监督的大罪过,何以舆论监督竟也频频使用“有关部门”这块遮羞布,那么,“你监督谁?”近年来.很多报纸在批评报道中往往对批评对象指名道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调查”、“新闻三十分”中的批评报道更是借助电视技术上的优势,鲜货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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