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日青少年药物乱用状况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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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志勇.美、英、日青少年药物乱用状况及对策[J].基础教育参考,2005(7):23-2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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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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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与人力资源研究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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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9年11月20日第四十四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的第33条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保护儿童不致非法使用有关国际条约中界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并防止儿童从事非法生产和贩运此类药物的活动。”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在青少年中进行预防药物乱用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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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青少年 《儿童权利公约》 1989年 教育措施 精神药物 麻醉药品 国际条约 非法使用 非法生产 教育工作 缔约国 联合国 十四届 社会 界定 活动 贩运 各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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