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作贵在吐露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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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雪黎.习作贵在吐露真情[J].小学语文教学,2011(4):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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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雪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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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律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安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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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写作感情要真挚,力求表达自己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可见,小学生在习作的内容、情感上应贯穿一个“真”字,在语言、形式上应贯穿一个“活”字。笔者认为,作文是一门教人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的学问,更是一门教人学会真诚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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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语言文字 课程标准 小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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