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刑法社会危害性理论与罪刑法定原则关系之浅析
引用本文:尚歆.我国刑法社会危害性理论与罪刑法定原则关系之浅析[J].大观周刊,2012(2):26-26,39.
作者姓名:尚歆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摘    要:随时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不同社会历史阶段中不同人对刑法社会危害性理论的观点又有所差别,批判之声不绝于耳。以李海东教授与陈兴良教授为代表的一派学者对社会危害性这一理论进行了强烈的批判,甚至号召将社会危害性理论逐出注释刑法学领域。本文旨在通过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原则间的关系来阐述学者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异议,并通过案例来论证笔者自己所持观点。

关 键 词:社会危害性  罪刑法定原则  冲突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