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与社会互动中的和谐——读塞尔茨尼克、诺内特《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迈向回应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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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南景毓,杨中健,苟劲,王朝晖.寻求法律与社会互动中的和谐——读塞尔茨尼克、诺内特《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迈向回应型法》[J].考试周刊,20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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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南景毓 杨中健 苟劲 王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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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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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需要在法律的推动与规制下前进,法律离不开其存身的社会场景.只有在法律与社会的互动中,社会才能健康、稳步发展,法律方能更加趋于文明.失却了二者的和谐,则一损俱损.迈向回应型法就是在法律改革中,通过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建立一种商谈和对话机制,广开言路,从而达到彼此的沟通,消弥各方间的矛盾和冲突.不管我国的法律处于何种形态,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现代性法律困境.迈向回应型法就是试图寻求解决现代性法律问题的途径,这对我国法治建设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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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 社会 互动 和谐 法律改革 回应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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