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武”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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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俊清.讲“武”论“术”[J].中华武术,2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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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俊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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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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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武字的综合考证,认为止戈为武或止息干戈都不是武的本意。甲骨文武字的完整表述是:或持戈静止而立,注视前方;或举戈而动,欲与人、欲与兽斗,与人斗是争夺地盘和剩余价值,与兽斗是维持生存和生命,而术字,引申为技艺。技艺则是方法、技术之谓,都是手段,所以技艺也就被称为术。从实践中得出这样的结论:术有法而无定法;术贵在变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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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本意 甲骨文 表现形式 技术 剩余价值 合理性 说文解字 方法 技艺 武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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