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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德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法和意义
引用本文:张志刚.开展德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方法和意义[J].河南教育,2010(3):26-27.
作者姓名:张志刚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摘    要:学生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家长、学校、教师都不希望出现学生伤害事故,但伤害事故又总是不可避免地时有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具有不同于其他伤害事故的特征:涉及受伤害学生、家长、学校、教师诸方面的利益,具有利益复杂性特征;涉及学校、教师的声誉等问题,又具有敏感性特征;受伤害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伤害事故的处理变得越来越难。如何快速、有效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受伤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又把伤害事故的负面影响控制到最低限度。就成为摆在中小学校长、教师面前的严峻课题。本期开始。我们将系列刊发一组文章,从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替代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教师合法权益的保障等方面,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与探讨。

关 键 词:学生伤害事故  处理程序  教师合法权益  中小学校长  学生关系  感性特征  独生子女  最低限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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