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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清代晋南地区黄河滩地的争夺事件--以永济县为中心兼论州县官的行政职能
引用本文:张艳丽.试论清代晋南地区黄河滩地的争夺事件--以永济县为中心兼论州县官的行政职能[J].运城学院学报,2006,24(1):63-66.
作者姓名:张艳丽
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齐文化研究院,山东,淄博,255049
摘    要:地方官员是国家在地方上的代言人与规划的具体执行者,其施政实践可反映出任内的中心议题,这些恰能反映地方社会的真实状况。本文试以永济县黄河滩地争夺事件为中心,兼及晋南地区其他类似的事件,来分析该地的地方政治和社会状况。

关 键 词:清代  晋南地区  黄河滩地  永济
文章编号:1008-8008(2006)01-0063-04
收稿时间:2005-11-25
修稿时间:2005年11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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