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清代晋南地区黄河滩地的争夺事件--以永济县为中心兼论州县官的行政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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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艳丽.试论清代晋南地区黄河滩地的争夺事件--以永济县为中心兼论州县官的行政职能[J].运城学院学报,2006,24(1):6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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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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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理工大学,齐文化研究院,山东,淄博,255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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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官员是国家在地方上的代言人与规划的具体执行者,其施政实践可反映出任内的中心议题,这些恰能反映地方社会的真实状况。本文试以永济县黄河滩地争夺事件为中心,兼及晋南地区其他类似的事件,来分析该地的地方政治和社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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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 晋南地区 黄河滩地 永济 |
文章编号: | 1008-8008(2006)01-0063-04 |
收稿时间: | 2005-11-25 |
修稿时间: | 2005年11月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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