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化权益应写进集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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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应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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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协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是工会组织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这一制度推行几年来,企业的劳动关系日趋协调稳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极大地推动了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但从作者接触到的一些合同文本中发现不少集体合同中缺少有关职工精神文化权益方面的内容。当前,一些企业职工文化活动阵地被挤占,教育学习权利被剥夺,职业技能培训经费被挪用,职工文体骨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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