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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表见代理法律效果之明晰
作者单位:;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摘    要:表见代理成立下,相对人能否选择适用无权代理之规则,此争论一直有之。表见代理优先说和相对人自由选择说各执一词,须得对各自主要理由重新进行审视。在比较法视角下,我们应认清不同立法例下表见代理之本质,切忌盲从法效果之规定。从表见代理本质、意旨出发,我国表见代理法效果宜恰当解释为:"代理行为不因代理权欠缺而对本人不生效力",如此方能正确梳理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之适用关系,以保证法律体系协调和价值评价一致。

关 键 词: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  有权代理  优先说  选择说

On the Applicable Relationship between Apparent Agents and Unauthorized Agent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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