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视阈下的中学法律校本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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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献文.法治精神视阈下的中学法律校本课程[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0(6):124-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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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献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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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沅江市第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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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学校本课程体系中,法律校本课程是培育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的载体,以拓展法律思维和培育法治意识,孕育出民主法治的稳定根基。中学法律校本课程不应该只是静态描述那些法律规则,而应在法治精神的培育上,提供更臻于完备的法律常识教育模式,发挥公民法治教育的功能。面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教育要求,中学法律校本课程以"人性尊严"为优先任务承担了培养自我判断的角色。在我国中学法律校本课程的编制与实践过程中,该课程面临"法治精神"与"法律常识"的问题,在"书本中的法律"与"生活中的法律"的问题上有着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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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精神 中学 法律校本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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