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社会·社会控制·法治
引用本文:刘惊海.社会·社会控制·法治[J].内蒙古电大学刊,1991(2).
作者姓名:刘惊海
摘    要:社会是人的社会,它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组成的。这些独立的个人在各种需求的指引下,从事不同的实践活动,就构成了社会。社会不是个人的符号,不能把个人只看作是社会作用的客体。要看到,个人实际是社会生活的积极参加者,个人行为的总和构成了动态社会。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人又是社会的人。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社会是先于任何单独的个人的存在的,个人的成长完全依赖于既存的和现实发展着的社会环境。从个人生存的角度讲,任何个人只有参加社会活动,努力改造他周围的世界,才能把自己创造成一个现实的人。人的本性在于其社会性,因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