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新的美学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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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阳朗.评“新的美学原则”[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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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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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文坛出现了一股文艺思潮,认为文艺是个人主观精神的表现,强调表现精神活动中的潜意识,下意识;否定文艺与生活的联系,文艺为人民服务和艺术家对人民的职责以及文艺思想内容的意义及其对形式的作用,主张“纯形式”等等。其核心即“自我表现。”这就是所谓“新的美学原则”。这种“新的美学原则”,实际上是西方现代资产阶级的文艺观在中国的变种。西方现代派文艺观,包括野兽派、表现派、立体派、抽象派以及象征主义、未来主义、达达主义、超现实主义、意识流小说、荒诞派戏剧、黑色幽默等,都主张艺术脱离现实生活转向主观、否定艺术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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