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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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崇厚.标点杂议[J].编辑之友,19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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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崇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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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天水师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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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来,标点符号的用法有规范性,也有灵活性。标点符号的活用是正常现象。当然,应该特别重视研究它的规范性。本文仅从一些报刊实例中,选录一些标点现象,提出几个问题作初步探讨。请行家指正。一、顿号、逗号与句子结构顿号用于并列词语之间,而逗号有时也是可以用于并列词语之间的,但逗号的级别比顿号高。为了正确显示句子的结构层次,我们通常可根据“。>;>,>、”的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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