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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纲与三种秩序:社会秩序重构的普遍伦理CSSCI
引用本文:林纯洁.三纲与三种秩序:社会秩序重构的普遍伦理CSSCI[J].政治思想史,2019(2):53-69.
作者姓名:林纯洁
作者单位:1.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马丁·路德年谱》研究”(项目编号:16CSS001)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汉代以来,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伦理逐步成为中国儒家宗法社会下的核心伦理。16世纪时,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提出了三种秩序理论。尽管相距一千多年,三纲伦理与三种秩序理论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在封建社会解体或等级社会衰落的背景下,都对君臣、父子和夫妇三种伦理关系进行了重新规范,强化了君权、父权和夫权,旨在构建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形成了前现代社会以君主专制为核心的普遍伦理。

关 键 词:董仲舒  三纲  路德  三种秩序  普遍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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