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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对经济罪犯将实行入穷籍惩罚
作者姓名:小计
摘    要:马来西亚法律部长拿督赛哈密日前披露,马来西亚政府已原则上同意,经济罪犯将来须以金钱或物质去偿还受害人。如他无能力赔偿,他将被判入穷籍,以阻止经济罪犯出狱之后享受通过不法手段骗取来的不义之财。 马来西亚1967年报穷法令第36条规定,一名被法庭判入穷籍的人士,除了不能担任公司董事之外,也不能担任公职例如国州议员或地方与县议会的议员等职。入穷籍的户照也会被扣留,他在没有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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