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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姓名权
引用本文:
李文成.公民的姓名权[J].小学时代,2003(Z2).
作者姓名:
李文成
摘 要:
姓名是一个人的符号和标志,每个人出生以后就有了姓名权。这意味着每个公民按照法律,有权决定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姓名。姓名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如果有人盗用或者假冒别人的姓名,或者干涉别人的姓名权,都是违法行为。例如,小学生赵丽美所在的班级换了一名新老师,恰巧她的名字也叫赵丽美,有一天,赵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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