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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师受尊重权利的思考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
摘    要:在马斯洛看来,尊重是人类需要层次的第四级,人人都有受尊重的需要,希望自己有稳定的社会地位,要求个人的能力和成就得到社会的承认,受到别人的尊重、信赖和高度评价。另外在道德规范中,尊重个人是指尊重和维护个人各种正当权利,并为个性发展及才能发挥提供良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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