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四次修正:凸显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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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家元.宪法第四次修正:凸显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J].华夏星火,2004(5):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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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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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马鞍山市委党校法学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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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宪法第四个修正案已于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与1988年以来的前三个修正案相比,这次修宪涉及面广,修正案达14条。其中有5条内容涉及公民具体权益,表现为:加大了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力度;非公有制经济地位获得提高;“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宪;增加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规定征地须依法给予补偿。将上述内容纳入宪法中,体现了此次修宪凸显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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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现行宪法 修正案 治国理念 修宪 保障人权 人大 公民 增加 以人为本 征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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