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中国,对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纪念一般都是每十年一次,既是对过往的回忆,更是对未来的展望。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这是国家第一部赋予广大农民以民主权利的法律。如果以此部法律的通过为标志,那么,村民自治已走过20年的路程。从法律的通过,一直到今天,有关村民自治的争论就未停息。其原因首先在于,这部法律可以说是我国第一部直接由民众享用和行使的法律。其次在于,这部法律体现的现代民主法治精神是在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且有着长期乡土传统的农村实行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