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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利法新颖性宽限期的分析与思考
作者姓名:曲燕  刘元霞
作者单位: 
摘    要:我国专利法第24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不丧失新颖性。所说的六个月期限,称为宽限期。而该规定情形中的“他人”在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指南中都没有明确的定义。实际案例中对“他人”的界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而国际上对新颖性宽限期中相应公开主体的认定也不尽相同。但是对于“他人”的界定会影响发明创造内容的公开是否属于专利法第24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进而影响申请人是否能获得专利权,同时影响社会公众是否有权自由使用该专利技术。因此,为了合理、清楚地确定“他人”的概念,本文对专利法中的“他人”进行了分析和思考,旨在对“他人”进行合理的界定。

关 键 词:专利法  发明创造  专利技术  社会公众  申请人  界定  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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