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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工程”受罚的前前后后
作者姓名:黄媛媛  杨全新
摘    要:今年初,国家环保局在成都举行责令四川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停产的听证会,这是《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国家级行政机关首次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备受国内外瞩目。会后不久,国家环保局鉴于四川聚脂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违反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且自投产之日起,一直超标排放污水,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四川省聚脂工程主体工程停止生产,缓期至1998年6月30日执行,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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