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副校长应发挥协理协助协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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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龙昌运.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副校长应发挥协理协助协调作用[J].教学与管理,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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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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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副校长如何工作,应当引起重视。本文就副校长的协理,协助,协调三个作用,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一.协理作用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在校级领导班子中,副校长既没有校长的决策、指挥权;也不能象党支部书记那样起监督、保证作用。表面看来副校长好象没有任何作用,成了多余的人。其实不然。虽说副校长是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的,但是,副校长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是副校长的职责。因此,副校长所起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协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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